【轉知】內政部修正「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
經內政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 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
案內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修正重點有四:
須依台電電表收取電費。
保障租客可查詢電費資訊。
保障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相關規定。
契約中不得約定承租人不能申請租金補貼。
相關資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下載,另已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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