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修正「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

  1. 經內政部113年11月21日台內地字第 1130266382號公告修正

  2. 案內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修正重點有四:

    • 須依台電電表收取電費。

    • 保障租客可查詢電費資訊。

    • 保障房客提前終止租約相關規定。

    • 契約中不得約定承租人不能申請租金補貼。

  3. 相關資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另已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