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有關「高雄市111學年度家長暨社區民眾資訊應用研習補助經費」案,請學校踴躍申請並依說明配合辦理
二、旨揭計畫補助項目為鐘點費,其餘項目不予補助(請勿自行增列其餘項目)。每校至多補助新臺幣4,000元,受補助之研習辦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月7月7日(星期五)止。 三、申請方式: (一)公立學校:欲申請之學校請於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至本局「資訊服務入口網」之表單填報(表單編號12304),上傳實施計畫及核章經費明細表之掃描檔,申請資料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請勿再發文或將紙本資料送局)。 (二)私立學校:請檢附實施計畫及核章經費明細表正本,函送本局申請。 四、因應疫情影響,本計畫可視研習辦理時疫情狀況採線上模式進行,惟仍須以螢幕截圖等方式提供佐證資料以完成執行成果表 ![]() 瀏覽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