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作業規範」

一、本案業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1月15日第37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旨揭修正補助原則自111年1月1日生效,但補助對象為技工、工友,自111年3月1日生效;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含契約職員)及長期代理教師,自11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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