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補助前瞻基礎建設數位建設—高級中等學校新興科技教育遠距示範服務計畫之促進學校徵件須知」,延長收件日至112年1月4日

一、依據本署111年12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74450A號函(諒達)續辦。
二、旨揭計畫申請資料繳交方式說明如下:
(一)教育部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請將正本依限函送計畫辦公室,並副知本署。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請主管機關同步延後收件日期,並請學校先函送主管機關審視後,再由主管機關依限核轉計畫辦公室,並副知本署。
後,再由主管機關依限核轉計畫辦公室,並副知本署。
(三)請於112年1月4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前,將申請資料電子檔寄至電子信箱b0231@mail.nknu.edu.tw,並電話聯繫確認,俾利後續彙整辦理審查作業。
三、另原為本署111年度自造實驗室(Fablab)學校欲申請本案者,請敘明確有申請旨揭計畫及延續聘任專任助理之需求,並於111年12月27日(星期二)前發文報署,逾期視同無需求。
四、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請協助審核權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提報之計畫及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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