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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1509A號函辦理。 二、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9月1日(星期一)止。 (二)參賽資格: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比賽日期:南區初賽訂於114年9月27日(星期六)。 (四)比賽辦法: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演出時間(含進退場):A組以3至5分鐘為限;B組以5至7分鐘為限。 4、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五、隨文檢附比賽辦法暨報名簡章,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電話:02-2272-2181轉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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