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退費申請要點

午餐退費申請要點 (111年07月04日 午餐委員會修訂)

本校教職員工生參加學校營養午餐,在未接受補助且已繳費完畢,若遇下列情事,得以申請午餐退費。


一、教職員工代表學校帶學生公假參加校外賽事或活動
(1) 併學生名冊於一週前提出申請,逾時不受理。
(2) 退費金額為每日餐費的71%(食材費),一餐計38元。

二、學生代表學校參加校外賽事或活動
(1) 由行政人員或教師於一週前提出申請,逾時不受理。
(2) 退費金額為每日餐費的71%(食材費),一餐計38元。

三、教職員工生連續請假 3天 至 28天(含假日)
(1) 請於三天前先向午餐執秘登記,並告知請假起訖日。
(2) 退費金額為每日餐費的71%(食材費),一餐計38元。

四、教職員工生連續請假29天以上(含假日)
(1) 請於三天前先向午餐執秘登記,並告知請假起訖日。
(2) 全額退費,一餐計 5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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