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高雄市教育局114年1月2日高市教社字第11340334800號來函辦理。

113年11月交通意外案件統計分析,交通工具以「自行車」最多計19件,「機車」次之計16件;車禍型態以「與他人擦撞」最多計23件、「自摔(撞)」次之計21件。另有學生機車無照駕駛9件。

依據高市近期A1交通事故樣態,請學校加強宣導以下事項:

  • (一)行人穿越路口時:

  1. 應遵守行人專用號誌之指示,利用行人穿越道線(斑馬線)、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安全通過,不任意從路段中穿越。

  2. 在上述設施一百公尺範圍內、設有分向限制線(雙黃線)、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行人禁止穿越。

  3. 行人過馬路時,請專心注意來車(尤其是同向綠燈右轉及對向左轉車輛),並利用行人早開時相快步通過。

  • (二)車輛於路口左轉時:

  1. 行駛至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

  2. 應行至路口中心處再左轉,不能切西瓜直接左轉。

  3. 注意A柱遮蔽視線的問題,駕駛應擺頭察看確認沒有行人才能左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