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12月份校安通報交通意外事件分析~請多留意,注意安全

113年12月交通意外案件統計分析:

交通工具以「自行車」 最多計34件,「機車」次之計19件;

車禍型態以「與他人 擦撞」最多計36件、「自摔(撞)」次之計27件。

另有學生 機車無照駕駛7件。


(一)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規範:

1、輪椅、醫療用電動代步車:合格醫療用行動輔具視為行人,僅能在人行道通行,或在未設置人行道之道路 靠邊通行,請提醒家中長輩遵守規定。

2、滑板、滑板車、直排輪:視為運動休閒工具,不得於一般道路及人行道使用,僅能於封閉區域(如公園、溜冰場)使用。

3、電動滑板車、電動獨(雙)輪車:法規已增訂個人行動器具為慢車,惟尚未正式實施,在相關配套及使用規 範未訂定前,仍不得於一般道路及人行道使用,僅能於封閉區域使用。

(二)嚴禁酒駕行為:

1、請加強宣導飲酒後切勿自行開車或騎車回家,酒後駕 車害人又害己,不只須負擔高額罰款還有法律刑責。

2、飲酒後請選擇代駕、搭計程車、搭乘公共運輸等替代 方案,絕不可自己開(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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