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含代理教師)於112年2月1日以後如有奉派加班、奉派公(差)假執行職務及奉派公假參加研習之情形,請務必詳閱「本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加班費替代機制作法」,並依照「作業方式」提出申請;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
1.奉派加班:(參附件1)
採每月累計,當月份之加班,請於次月5日前完成批核,次月10日前完成申請,逾期系統將無法申請。【例:2月加班,3/5前完成批核,3/10前完成申請】。
2.奉派公(差)假執行職務及奉派公假參加研習:(參附件3、3-1)
於申請公(差)假時,直接加乘1.5倍時數,並請上傳完整佐證資料。
※作業方式: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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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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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派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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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月份之加班,請於次月5日前完成批核,並依操作說明於次月10日前申請(登載)「加乘計算補休時數」,逾期系統將無法申請。(同附件1:操作說明)
【例:2月加班,請於3/5前完成批核,並請於3/10前完成申請(登載),逾期系統將無法申請。】
2.如當日已有加班資料或差額時數需分多日登載,可接續往後新增於次月週六日。
【例:112.02加班,112.3.4(六)已有親師座談會加班,補休時數登載於112.3.5(日)】
3.申請支領加班費之時數,亦請比照前項期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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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派公(差)假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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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於差勤系統申請公(差)假時,在「日期時間」欄位下方勾選
□「含非上班時間的職務可補休時數(註:直接加乘1.5倍時數)」,並請上傳相關佐證資料(含公文+附件+批核流程+簽到、簽退表(或研習時數證明等)、或簽呈+附件+簽到、簽退表(或研習時數證明等))。
2.請在請假「事由」後方加註(已加乘1.5倍時數)。(附件3、3-1:申請畫面)
3.註:「直接加乘1.5倍時數」舉例說明:
奉派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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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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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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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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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倍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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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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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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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當月僅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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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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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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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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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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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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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
當月僅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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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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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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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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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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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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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數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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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
當月2筆
(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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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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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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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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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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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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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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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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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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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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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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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進整0.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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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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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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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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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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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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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2/11提前進整0.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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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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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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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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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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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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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進整0.5小時;
餘數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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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派公假參加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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