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10月份校安通報交通意外事件分析~請多留意,注意安全

  1. 113年10月交通意外案件統計分析,交通工具以「自行車」最多計26件,「機車」次之計17件;車禍型態以「自摔(撞)」最多計23件、「與他人擦撞」次之計20件。另有學生騎機車無照駕駛計8件。

  2. 依據本市近期A1交通事故樣態,請各校加強宣導以下事項:

    1. 機車附載乘客安全規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

      • 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1人。

      • 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 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

    2. 自行車騎乘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125條):

      • 自行車不得附載坐人。但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依規定附載1名幼童者,不在此限。

      • 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與他車行駛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 自行車屬於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應讓行人優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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