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

 
一、本校學生申訴制度係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本辦法除第五十三條至第五十九條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辦理。
 
二、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已建置「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等資訊,如有需了解申訴制度之功能,可逕行查詢。連結: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
 
三、「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宣導影片https://youtu.be/oHVxVwO-V8A
 

學生申訴相關資料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下載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案件運作流程圖

下載

1-1學生申訴書(本人申請)

下載

1-2學生申訴書(代為申請)

下載

1-3學生自治組織申訴書

下載

2-1申訴代理人選任書

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提起申訴時,得選任代理人及輔佐人

下載

2-2申訴輔佐人選任書

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提起申訴時,得選任代理人及輔佐人

下載

3-1申訴選定代表人聲明書

學生二人以上對於同一原因事實之原措施,得選定其中一人至三人為代表人,共同提起申訴;選定代表人應於最初為申訴時,向學校提出文書證明。

下載

4-1申訴人撤回申訴書

下載